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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_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_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一、名词解释

  1委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研]

  答:委付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连同义务移转于保险人从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委付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②委付必须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要求;③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为有效;④被保险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的委付申请;⑤被保险人必须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并且不得附加条件。

  2受益人[南开大学2019研]

  答:受益人又被保险金受领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分为不可撤销的受益人和可撤销的受益人。不可撤销受益人是指保单所有人只有在受益人同意时才可以更换受益人;可撤销受益人是指保单所有人可以中途变换受益人,或撤销受益人的受益权。受益人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受益人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②受益人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

  3保险金额[山东大学2018研;青岛大学2017、2014研;浙江财经大学2015研;武汉大学2014研;中央财经大学2013研]

  答: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确定,并在保单上载明的被保险标的的金额,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保险金额涉及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对于保险人来说,它既是收取保费的计算标准,也是补偿给付的最高限额;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来说,它既是缴纳保费的依据,也是索赔和获得保险保障的最高数额。因此,保险金额对于正确计算保费、进行保险偿付、稳定合同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投保人[广东财经大学2017研;南开大学2011研]

  答:投保人是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签订保险合同而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②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如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能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已订立的合同也为无效合同。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投保人取得经济保障的代价就是支付保险费。支付保费的义务为投保人所有,保险人一方无权免除投保人的这一义务。不论保险合同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而订立,投保人均需承担缴纳保费的义务。

  5绝对免赔额[青岛大学2016研]

  答:免赔额有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之分。绝对免赔额是指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论损失大小,保险人均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即无论受害人的财产是否全部损失,免赔额内的损失均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赔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额小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起赔限额,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损失。免赔额的确定,一般以具体数字表示,也可以规定赔偿限额或赔偿金额的一定比率。

  6风险[青岛大学2017研;山东大学2015研]

  答: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结果与预期存在差异,就存在风险。风险的不确定性体现为某一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三种结果:损害、无损害或收益。在保险理论中,风险通常是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的特征包括客观性、普遍性、可变性和社会性。风险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的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害。人类在日常的生产与生活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为了对风险进行管理,需要对风险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式,可将风险分为不同的类别。

  7健康保险[南开大学2017研]

  答: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按照险种可将健康保险分为:①医疗保险,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保险金给付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②疾病保险,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健康保险。③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保险金给付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④护理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保险金给付条件,按约定对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也可称为长期护理保险。

  8风险因素[南开大学2014研;青岛大学2014研;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

  答: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因素。因此,风险因素是就产生或增加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的情况来说的。风险因素通常可分为三类:①实质风险因素;②道德风险因素;③心理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故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均与人密切相关,前者侧重于人的恶意行为,后者侧重于人的疏忽行为,因此这两类风险也可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9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武汉大学2013研;中央财经大学2009研]

  答: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将保险责任尚未满期的,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提存出来所形成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一次计算提取,提取的计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我国《保险法》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除人寿保险业务外,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费的50%,人寿保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

  10偿付能力[广东财经大学2016研]

  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的灵魂,没有充足的偿付能力就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最终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偿付能力不足的成因主要有:①承保金额超过公司的承保能力;②市场价格竞争导致赔付率上升;③通货膨胀对资本金和总准备金的腐蚀;④投资亏损或坏账。

  11保险合同[广东财经大学2015、2013研;河北大学2011研]

  答: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经济合同的一种。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它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交纳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或发生保险损失时,履行对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险合同有着自己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它的双务性、射幸性、附和与约定并存性、要式性等方面。

  12保险责任[广东财经大学2015研]

  答: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危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或到达约定期限时,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规定保险责任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保险人承担危险责任的范围。保险责任属于履约责任,不同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13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中央财经大学2014研]

  答: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指对风险管理技术适用性及其收益性情况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风险管理效益的大小取决于是否能以最小风险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同时,在实务中还要考虑与整体管理目标是否一致,以及具体实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4长期护理保险[广东财经大学2014研]

  答:长期护理保险(简称LTCI),是一种能为被保险人因年老、意外伤残、严重或慢性疾病等原因,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机构接受长期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健康保险。这是一种主要负担老年人的专业护理、家庭护理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费用支出的新型健康保险产品。

  15原保险[广东财经大学2014研]

  答:原保险是相对于再保险而言的,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责任。

  16保险费率[广东财经大学2013研]

  答:保险费率即保险商品的价格,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也是被保险人为获得每一单位保险金额的保险保障应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率是由不同种类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大小、损失程度高低以及保险人的费用率大小决定的。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纯费率是用来支付赔款或保险金的费率,附加费率则用于保险人的业务费用支出、手续费支出以及提供部分保险利润等,是附加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把纯费率和附加费率加总起来,就构成了保险费率。

  来源:弘博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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