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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生(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生就业)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生,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生就业

一、成绩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三)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复试成绩为360分,按照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复试结果以招生系统、电话、网络通信软件等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拟录取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在复试工作开始前,结合2022年招生人数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情况,合理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在复试开始前按要求报省招考办。

(二)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三)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由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 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2.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 复试考试科目有任一科缺考者。

5. 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6. 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发布于: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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