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网

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排名)

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排名

“太缺德了!”广西南宁,女子当街戏弄踢踹残疾乞讨男子,并抢走撕碎男子乞讨的钱,引发热议。网传视频显示,一女子正在骚扰一名残疾乞讨男子,残疾乞讨男子坐在地上反击,将钱弄掉在地,女子随后一把抢走男子的钱,随后撕碎。
另一段视频显示,乞讨男子蹲坐在地上带着哭腔说着“拿我钱!”随后走路一瘸一拐,颤颤巍巍地追向女子。还有一段视频显示,女子抡着拳头在向乞讨男子身上抡着。
据悉有路人看不惯报了警。当地警方表示,一点小矛盾,已经处理完了,乞讨男子并未受伤,表示不追究女子的责任。
看到他人疾苦,不伸以援手也就罢了,还如此戏弄他人,真是太缺德了!也难怪即便警方已经处理完了,但是很多网友纷纷表示,还要追究女子的法律责任。
那从法律该如何看待此事?残疾乞讨男子原谅女子能否免除女子的法律责任?
从报道来看,女子具有殴打残疾乞讨男子、抢走乞讨男子钱财、撕烂钱3个违法行为。
首先,殴打乞讨男子的行为,毋庸置疑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而女子虽然有抢钱的行为,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抢劫罪中的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虽然同为抢,女子主观上只是戏弄乞讨男子,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无暴力抢夺的行为,故而并不构成抢劫罪。
其次,女子因为小矛盾与乞讨男子发生争执,争执中同时具有故意伤害他人以及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实属于典型的寻求刺激、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行为。
而根据《刑法》第293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或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具体到本案,乞讨男子并未受伤,涉案金额也不大,这种情况下女子还不构成犯罪,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具体到本案,女子当众戏弄乞讨男子,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已然属于情节较重的,换句话说,如果乞讨男子追究涉事女子的法律责任,涉事女子应当面临10-15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
再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还规定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具体到本案,乞讨男子不追究女子的责任,公安机关确实可以免除女子寻衅滋事的行政违法责任。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笔者认为涉事女子的行为太过恶劣,撕烂乞讨男子人民币的行为不仅是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且是对人民币的一种侮辱,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即便乞讨男子原谅女子,公安机关仍应当追究涉事女子撕烂人民币的法律责任。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广西南宁考研培训机构排名)
赞 ()
分享到:更多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